沈阳考研机构(沈阳考研机构实力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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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GJZ2023-0783-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并公示的公司制或合伙制评估机构,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执业经营二年以上;
2.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合伙制评估机构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
3.评估机构具有与拟评估对象相对应的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评估资质证明;
4.评估机构所持评估资质的等级应当为一级(甲级、A级)或者二级(乙级、B级),评估资质不划分等级的除外;
5.评估机构应具备权威机构认证的5人以上专业评估人员;
6.评估机构应连续经营2年以上,经营业务无不良记录:
7.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在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业绩,评估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执业记录,主要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8.评估机构及拟指派的评估师在我行拟委托事务方面具有类似的成功经验 未曾发生明显的失误或过错造成银行资产损失的行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取线上获取。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否则视为领取采购文件无效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代理公司留存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1.2服务地点:沈阳市。
1.3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服务合同每年签署一次。
1.4质量标准:合格。
1.5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并分为对公及对私业务委托评估,可单项或双项投标,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部对私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招标;
(00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部对公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招标;
(00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对私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招标;
(00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对公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招标:
(00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对私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招标;
(00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对公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招标:
(00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对私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招标:
(00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对公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招标;
(00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对私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招标:
(0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对公授信业务合作评估机构入围招标。
1.6采购预算:预估平均每年评估费支出200万元左右,三年预计合计600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并公示的公司制或合伙制评估机构,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执业经营二年以上;
2.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合伙制评估机构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
3.评估机构具有与拟评估对象相对应的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评估资质证明:
4.评估机构所持评估资质的等级应当为一级(甲级、A级)或者二级(乙级、B级),评估资质不划分等级的除外;
5.评估机构应具备权威机构认证的5人以上专业评估人员;6.评估机构应连续经营2年以上,经营业务无不良记录;
7.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在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业绩,评估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执业记录,主要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8.评估机构及拟指派的评估师在我行拟委托事务方面具有类似的成功经验 未曾发生明显的失误或过错造成银行资产损失的行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3、购买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27日08时30分到2022年3月6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取线上获取。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否则视为领取采购文件无效: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代理公司留存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招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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