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考研(酒店管理考研方向以及学校)




酒店管理考研,酒店管理考研方向以及学校

2015年10月,一件让人满头疑问又倍感惋惜的事情上了热搜:儿子喝了父亲从酒店拿的矿泉水,竟然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就倒地不起,送往医院后医生也没能抢救回来,直接宣布死亡!只剩两位老人在医院病床前痛哭流涕,哀痛不绝。

震惊遗憾之余,网友也纷纷在评论区抛下疑问:是儿子本来就有什么病吗?什么矿泉水竟然如此毒?这恐怕不是矿泉水吧?水是酒店服务员给的还是父亲自己拿的?现在结果如何了?

一、轻松愉快的旅行

忙碌了十个月的郑父决定在国庆假期带着一家人前往江苏苏州游玩,“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美称以及江南特有的园林风光早就让郑父一家人向往不已。

国庆节很快就到了,郑父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地登上了前往苏州的列车,到达苏州的当天,他们入住了提前预订好的酒店,并且在放下行李后就出酒店开始游玩。

寒山寺、古运河,尤其是苏州园林,所有的风景都让郑父一家人留恋不已,都觉得这次旅行是来对地方了!想要多逛一会儿,可是时间已经很晚了,他们只好决定明天再来尽兴。

二、“乐极生悲”的次日

第二天一大早,郑先生早早地出门跑步了,吃完早饭的郑父在回房间的途中突然想到房间里的两瓶矿泉水已经喝完了,这时正好碰到了一个保洁人员,于是郑父向保洁人员索要了两瓶水。

回到房间后,郑父想起在楼下跑步的儿子,运动完之后肯定很口渴,于是郑父决定再去找保洁人员要一瓶。

可这时郑父出去的时候,保洁人员已经不在了,去了其他地方。郑父的房间正好挨着酒店的工作间,他瞥见工作间里还有一瓶矿泉水,看见四下无人,再回房间给酒店前台打电话让工作人员送上来也很麻烦,郑父没有一点迟疑,径直走上前去就拿走了那瓶矿泉水。

刚运动完、大汗淋漓的郑先生来到父母的房间,见到儿子又累又渴,郑父急忙上前递上一瓶水,郑先生接过就直接“咕嘟咕嘟”地喝下去了。

本来想着等儿子休息好就继续出门游玩,可下一秒,意外发生了,郑先生手上的劲儿突然一松,瓶子掉到了地下,水洒了一地,郑先生也倒地不起,手捂着肚子,在地上痛苦地抽搐,止不住地大喊:“痛!痛!好难受!!!”之后又开始疯狂的呕吐。

见到这一景象的郑父郑母吓坏了,一边询问儿子怎么了,一边出门大喊酒店工作人员。

闻讯赶来的酒店经理见到之后又惊又急,急忙叫车把郑先生送到了医院。

没过两天,医院宣布郑先生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郑父郑母听到这个消息后伤心欲绝,本来是一家人难得的一次旅行,之前还是高高兴兴的,怎么三个人就永远地变成两个人了?这让老两口怎么接受啊!

三、各执一词的两方

伤心的同时,郑父郑母也没忘记调查儿子的死亡原因。

当天早晨郑先生唯一食用的,只有与父母一起吃的早饭和在父母房间的那瓶水。早饭毫无疑问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同吃的郑父郑母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原因肯定就在于那瓶水。

而水是酒店提供的,想到这里,郑父郑母找来酒店工作人员,要求酒店为自己儿子的事情承担全部的责任。

酒店人员却不这样认为,三瓶水,两瓶是保洁人员拿给郑父的,一瓶是郑父自己去酒店工作间拿的。酒店认为郑先生很大可能是喝了郑父擅自去拿的水,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于是郑父决定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警察很快就到了酒店,并且向郑父郑母和酒店人员询问了情况。两边的关键词都是水,警方立即对那瓶“杀人”的水展开了调查。

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这根本不是什么矿泉水,而是除锈剂!是酒店用来打扫卫生的。

众所周知,除锈剂对人体的伤害很大,如果呼吸了除锈剂气体,会对呼吸道造成损伤,引发鼻炎;如果除锈剂进入眼睛,会损伤眼睛,造成视线模糊;

如果接触皮肤,可能导致皮肤炎症甚至癌变!更何况郑先生直接喝了下去,除锈剂进入身体内部,直接损害身体的各个器官,以至于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这一结果也与医院的检查报告相吻合。

死亡原因已经找到了,让人头痛的是郑先生喝下去的那瓶水究竟是保洁人员给的,还是郑父自己去工作间拿的呢?

四、究竟是谁的责任

其实仔细一想就很容易想明白,郑父在向保洁人员索要矿泉水的时候,保洁人员是推着她的工作车在酒店走廊里,从众多的矿泉水中拿出两瓶给郑父,而郑父在工作间拿的时候,工作台上只有那一瓶水。一瓶放在工作台上的水并非饮用水这是可想而知的。

可郑父并不满意这个结果,他认为自己的儿子在酒店出了事,酒店就应该承担责任。

一怒之下,郑父把酒店告上了法庭,要求酒店赔偿自己和郑母百万余元。

可这根本是不可能的,造成郑先生死亡的根本原因是郑父错拿的除锈剂,果不其然,法院驳回了郑先生的诉求,但因为没有及时管理好工作间,以及把除锈剂装到容易让人误喝的矿泉水瓶里,酒店也需要承担一小部分责任,于是法院判定酒店赔偿郑父郑母二十余万元。

五、法律分析

事情到这也算是画上了一个句号。让我们疑惑的是,酒店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需要承担次要责任?郑父在这一事件上又充当了什么角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很显然,作为一个公众场所,酒店并没有尽好应尽的安全义务。工作间本来应该是一个只有酒店工作人员进出的地方,在工作人员不在的情况下理应锁好门关好窗,避免客人误入,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可这家酒店却将工作间的房门大打开,致使郑父误将除锈剂当成矿泉水拿走,给儿子喝下,造成令人悲痛的后果。

除此之外,酒店的保洁人员拿矿泉水瓶装除锈剂也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行为。

众所周知,酒店向顾客免费提供的水一般都是矿泉水,客人向酒店索要水时,酒店也是送上矿泉水,并且矿泉水与除锈剂都是透明无色的,所以用矿泉水瓶装除锈剂导致拿错的情况很可能发生。而且人们喝水时向来都是拧开瓶盖直接喝,不会去闻一下确认味道是否有异常。

更何况在本次事件中,是郑父给自己的儿子喝水,郑先生更不加会怀疑,再加上当时正是刚运动完口渴的时候,拿到水后不会有犹豫,直接一饮而尽。

由此可见,酒店的安全措施并没有做到位,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一定的次要责任,并且为郑父郑母提供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我们都知道,保洁人员给郑父拿的那两瓶水是正常的矿泉水,没有缺陷,也没有任何问题;

那瓶装有除锈剂的水是郑父自己拿的,并不是酒店人员提供,也不是酒店人员故意放在那里供消费者使用,所以也不存在酒店人员的服务有问题的情况;

而且水是酒店免费赠送,并不是酒店以“低价”为噱头售卖,因此酒店也就并未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郑父作为事故发生的直接造成者,让郑先生喝下除锈剂的确是他的无心之失,但是作为受害者的父亲,因为个人的原因让自己的儿子丢失了性命,想必郑父心中一定是悔恨无比吧!

再说郑母,明明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一家人一起兴高采烈地外出旅游。见到了这么多美丽的风景,本来还意犹未尽,想着还有几天可慢慢尽兴,谁料第二天早上儿子就意外去世,“凶手”还是自己的丈夫!

两个惨烈的事实摆在郑母面前,不知道郑母该如何处理,只希望郑母能够早日看开、早日放下吧。

这场“由乐急转至悲”的旅程让人唏嘘不已,无论是谁,出门在外对于外面的任何东西都要谨慎再谨慎啊!

酒店管理考研(酒店管理考研方向以及学校)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考研网 » 酒店管理考研(酒店管理考研方向以及学校)

赞 (0) 打赏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