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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晋霆将妮妮放到病床上,顺势坐在上面。
孟清歌就站在床头柜边,他可以看到她柔美的侧脸。
白皙的脸庞上面,细小的绒毛都看得清,粉粉的,像是水蜜桃,一掐就能出水来。
大概是为了方便,她的头发只到脖子下,一低头,就露出她细长的脖子,白的几乎透明的皮肤,可以看清上面的血管。
医院里面开足了暖气,孟清歌只穿了件圆领的毛衣,随着她的动作,一侧微低,从霍晋霆的角度,就能看到她漂亮的锁骨。
他想:果然是S码。
孟清歌保持那个姿势收拾柜子已经有好几分钟了,他就在她旁边,她也可以感觉到他在看她,刚降温的脸又开始红了起来。
他看的时间,是不是有点长?
孟清歌装不下去了,撩起耳边一丝落下的头发勾到耳后,转过头来看向他,用着非常平静的语气道:“中午你叫人送午餐过来了?”
中午酒楼的人送餐过来的时候,孟清歌还很意外,对方也没有说清楚是谁叫送的,只说是一个姓霍的先生。
姓霍的没有别人,孟清歌一想就知道是他了。
霍晋霆坐在床铺上,长腿随性的搭在另一条腿上,双手搁在腿上,模样闲适。
这样的他,与之前的不大一样。
一向沉稳内敛的人,忽然就让人生出一种雅痞的感觉。
人是感官动物。
霍晋霆这样的男人,长相英俊,成熟有魅力,随便一举手一投足,就能让人心跳砰砰砰。
即便孟清歌已经觉得自己不会再有心动的感觉,但面前的男人,还是会让她脸红心跳。
她别开了目光。
霍晋霆中午吩咐林秘书送午餐,只是突然想到了,才那么做,没料到她会问起,于是淡淡开口道:“吃的有营养一点,对身体恢复的快。”
他这么一说,孟清歌的脸更红了一些。
她不善厨艺,不怎么会搭配,做的东西也只是寻常口味,好在妮妮不挑食。
“我回去后,会好好练一下厨艺的。”
孟清歌低低的说着,垂着眼皮剥手指头。
她再也不需要为了妮妮的医药费到处奔波,但嫁给这样的男人,虽然不用在人前露脸,但怎么说,也是嫁人了。
就像他说的,她该去学着做好一个妻子。
一个好妻子,在孟清歌的潜意识里,最基本的,就是要有一手拿得出手的厨艺。
霍晋霆看她脸红低头的样子,眼睛微微一动,一下就明白过来,她误会了他的意思。
不过他也不准备说破,她的手艺,的确需要长进。
他不希望,以后吃她的饭,不是面条就是汤泡饭。
不过,她这个样子,倒是可爱,不是那倔强顽固讨人厌的模样了。
他轻咳了一声道:“好,我就抱着期待。”
“啊?”
孟清歌一抬头,就对上他带着玩味的双眼,顿时生出一股羞恼。
看起来他今天的心情很好,居然来调侃她了。
“爸爸,你期待什么?”
妮妮听不懂大人之间的对话,伸过脑袋来凑热闹。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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