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 湖北大学文学院支教保研有几个名额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湖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湖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以及湖北大学文学院支教保研有几个名额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考研需要的条件
  2. 陶涛的主要事迹
  3.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高校名单
  4. 湖北大学文学院支教保研有几个名额
  5. 有谁知道考研究生的程序啊

考研需要的条件

第十六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戚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银仔晌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锋锋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八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第十九条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二十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一条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第二十二条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三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二十四条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一篇择校择专业

2018考研全国各省市研招院校排行榜

2018考研地区划分及影响

2018考研34所自主划线高校汇总

研究生毕业薪酬高的10所综合性大学汇总

2018考研10个冷门高薪专业推荐

第二篇备考安排

2018考研需要知道的20个时间节点

2018推免生报名入口

2018考研政治复习规划

2018考研英语总体复习规划

2018考研专业课复习应该这样开始

2018年考研基础阶段备考方案—走进考研

2018年考研基础阶段备考方案—择校择专业

以上是整理的2018年考研需要什么报考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陶涛的主要事迹

陶涛,男,中共党员,东南大学2013级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陶涛是远近闻名的“老牌志愿者”,累计志愿服务3000多小时,他将爱心播洒到安徽、甘肃、江西和南京的很多地方,亚青会、东大110周年校庆等大型活动都有他的身影,曾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他用所学回馈社会是陶涛志愿服务的另一种形式。本科时期,他所负责的项目获得了全国交通科技大赛二等奖。研究生期间,他作为负责人带领团队完成了一系列研究课题,为社会解决了诸多交通领域的难题。

志愿之旅缘于西部女童的梦想

陶涛的志愿服务生涯开始于2010年8月。彼时,他和同学们一起去甘肃天水看望他们资助的“春蕾女童”。当踏进女孩陈敏艳家门的那一刻,绝厅陶涛被深深地触动了:家徒四壁,母亲去世,父亲外出打工,只剩下嗷嗷待哺的弟弟、年迈多病的爷爷……尽管如此,瘦小的陈敏艳说出了一句让陶涛终身难忘的话:“我要好好学习隐棚,让爷爷和弟弟过上好日子!”那一刻,陶涛决定为西部的孩子做更多的事情!

时任交通学院学生会主席的他,在校园里组织了“爱·春蕾”西部女童助学系列活动,为孩子们募集学费和书籍。活动持续了三年,成功在当地捐赠“爱心图书室”、为30名留守女童发放了三年的爱心助学金,建立并更新女童的信息档案,形成了30个团支部点对点资助30名女童的帮扶体系,该项目于当年荣获“远洋之帆”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二等奖。

把爱献给支教地的孩子

“奉献自己的青春,收获孩子们的笑颜,我是幸福的。”回忆起支教的经历,陶涛总是显得幸福而满足。本科毕业之际,怀着当初的信念,陶涛毅然放弃工作和继续深造的机会,参加了东南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前往江西共青城西湖小学支教一年,担任一年级4班的班主任并兼任数学老师。班上每个孩子都是一份沉甸甸的责灶宏则任,陶涛时刻提醒自己不能放松,他每天都和孩子们学在一起、玩在一起。等等事迹是现在年轻人学习的榜样。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高校名单

研究生支教团高校名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排序;共184所)学校名称学校名称学校名称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美术学院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工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苏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大明袭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激弊兄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师范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卜颤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西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美术学院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湖北大学文学院支教保研有几个名额

文学院没有单独名额,全校一共有11个。

支教保研就汪滑是本科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支教团。在本科大四被选为支教团成员之后,进行一系列的培训,拿到本科毕业证书后,去支教地区完成为期一年的支教任务,就可以嫌早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但是现在一般都是只能保本校困者腊。

支教保研隶属于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有谁知道考研究生的程序啊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逗脊搏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山祥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3、第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9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野困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0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持学历证书,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2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20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20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1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1月21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22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四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参考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7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报考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如成绩符合复试要求,即可以相互调剂。

调剂复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招生单位应及时发布生源余缺信息;(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登录调剂志愿;(3)招生单位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4)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5)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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